2023年IPO节奏进入阶段性收紧,2024年上半年“315”政策、“国九条”等多项监管政策的持续加码,企业IPO上市门槛的提高,导致今年上半年IPO降温明显,IPO市场各项数据屡创新低。沉寂数月后,进入6月,IPO上会审核全面恢复,IPO受理也全面重启。
2024年上半年A股IPO市场背后的总体数据如何?本文将从辅导备案、新增受理、终止撤回、上会审核、发行上市、政策回顾等方面来分析今年最新A股IPO市场情况。
上半年新增辅导备案家数共计240家,同比下降36.34%从辅导备案登记日为统计口径来看,今年上半年A股IPO新增辅导备案的企业共240家,同比减少137家,下降36.34%。其中,1月新增113家,2月新增64家,3月新增28家,4月新增18家,5月新增8家,6月新增9家。
从月份来看,今年以来,IPO新增辅导备案企业家数不断下滑。虽然今年1-2月新增辅导备案企业家数与去年同期差异不大。3月以来的新增辅导备案家数更是屡创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5-6月新增IPO辅导备案家数均仅有个位数。
上半年共计新增受理32家,沪深交易所各1家,北交所30家
交易所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今年上半年A股IPO共计新增受理32家。从月份来看,1月新增受理1家北交所企业,2月“零”受理,3月新增受理1家北交所企业。随后4-5月IPO连续“沉寂”了两个月。6月新增受理30家企业。从往常来看,每年6月为IPO受理高峰期,而因IPO节奏收紧,板块门槛提高,今年6月仅新增受理30家。从板块来看,今年上半年IPO受理方面,北交所依然是重点鼓励申报的板块。除沪主板和创业板IPO“零受理”外,深主板受理1家,科创板受理1家,北交所受理30家(占比94%)。
从交易所来看,1-5月沪深交易所连续5个月“零受理”。进入6月,沪深交易所恢复IPO受理,各新增受理1家。而北交所方面,今年1月、3月各新增受理1家,2月、4月、5月三个月“零受理”,6月迎来“大爆发”,新增受理30家。
从今年上半年新增受理的32家IPO企业净利润来看,沪深交易所新增受理的2家IPO净利润均过亿元。其中,深主板受理的中国铀业2023年净利润为13.02亿元,科创板受理的西安泰金新能科技的2023年净利润为1.55亿元。2.北交所:平均净利润达6,501.73万元,超三成处于4,000~5,000万
北交所新增受理IPO净利润分布如下:
3,000万以下:0家;
3,000~4,000万:2家,占比7%;
4,000~5,000万:10家,占比33%;
5,000~6,000万:5家,占比17%;
6,000~7,000万:5家,占比17%;
7,000万~1亿:4家,占比13%;
今年上半年北交所新增受理的30家IPO企业中,净利润平均为6,501.73万元,中位值为5,365.39万元。净利润最高为17,250.98万元(浙江锦华新材料),最低为3,131.10万元(广东思锐光学)。
详细排队企业的净利润情况可点击查阅《上半年IPO新增受理共32家,北交所占94%!最新412家IPO排队企业的净利润情况分析》。
上半年297家IPO撤否,6月IPO撤否家数创历史纪录
随着年内政策的持续加码以及上市门槛的提高,上半年IPO迎来“撤单潮”。今年2月以来,IPO撤单量一路攀升。进入6月,IPO撤单量更是突破100家,截至6月30日,6月高达117家企业撤回,创下单月IPO撤单量的历史新高。
交易所网站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今年上半年A股IPO市场撤否企业家数共计297家。对比2023年IPO撤否情况(仅对比注册制撤否情况)来看,今年上半年IPO撤否家数同比增长136%。
具体月份来看,1月有33家,2月有21家,3月有34家,4月有45家,5月有47家,6月有117家。
今年上半年IP0撤否的297家企业,超五成集中在创业板和沪主板两大板块,共计153家,占比52%。
具体板块来看,上半年创业板IPO撤回最多,共有86家,同比增加28家,上升58%。今年以来,北交所IPO也迎来“撤单潮”。上半年北交所IPO撤回家数共有50家,同比增加33家,上升194%。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北交所IPO撤回家数已超去年北交所全年撤回总数(44家)。
此外,科创板和北交所撤回的家数差异不大,共有51家,同比增加16家,上升46%。
由于23年2-3月份主板实行注册制,暂不对深主板和沪主板进行对比。
年内27家已过会IPO企业撤回材料,约85%为创业板IPO
1.年内27家已过会IPO企业撤回材料,约85%为创业板IPO
截至6月30日,今年上半年有27家IPO已过会企业撤回材料。从月份来看,1月有0家,2月有3家,3月有3家,4月有1家,5月有5家,6月有15家。
从板块来看,这27家过会后撤回的IPO企业主要集中在创业板,共有23家,占比85%。此外,沪主板有2家,科创板和北交所各有1家。
从上表的净利润数据来看,这23家创业板IPO撤回企业中,创业板IPO净利润低于8,000万的有12家,占比52%。从上市标准来看,有19家是选择“创业板上市标准1”,4家选择“创业板上市标准2”。批量创业板过会企业的撤回,主要原因是今年创业板上市标准已进一步提高。根据4月30日起发布的修订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的主要财务标准调整如下:
一是提高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支持规模、行业及发展阶段适应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企业上市。
二是提高第二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亿元”提高至“4亿元”,进一步提升有潜力的“优创新、高成长”企业直接融资质效。
上半年29家IPO上会审核,三大交易所全面恢复审核剔除2家取消审核企业,今年上半年A股IPO首发上会审核企业共计29家(同比减少167家,下降85%),其中,27家通过,1家暂缓审议,1家被否,通过率为93%。在今年1-2月IPO审核23家上会企业后,3-4月IPO连续两个月“零上会”。沉寂了近百天后,5月16日IPO审核正式重启。5月共两家沪深IPO企业上会,1家暂缓,1家过会。
进入6月,北交所IPO也加入恢复审核行列。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交所重启后的首家上会企业,于6月17日顺利获得通过。在此之前,北交所已长达4个月无新上会企业。北交所上一次召开上市委会议还是在2月6日。
从板块来看,北交所有11家,沪主板有5家,创业板有5家,科创板有5家,深主板有3家。
上半年44家IPO企业获批文

据交易所网站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IPO批文发放家数仅有44家,同比减少146家,下降77%。1.除3月外,上半年其他5个月份的批文家数低至个位数今年上半年IPO各月平均发放批文家数为7家。具体来看,1月有8家,2月有5家,3月有11家,4月有8家,5月有7家,6月有5家。整体来看,从2023年6月以来,IPO批文发放家数呈下滑趋势。而进入2024年上半年,除3月有11家获批文外,其他5个月份的IPO批文家数均降至个位数。从板块来看,创业板最多,有21家,约占五成。其次,沪主板有7家,科创板和北交所各有6家,深主板有4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6月北交所IPO罕见“零批文”。而5月北交所也仅万达轴承1家企业获批文。上半年44家IPO企业完成发行上市,约累计募资325亿元
今年上半年A股IPO发行上市企业共计44家,同比减少129家,下降75%;累计募资额达324.93亿元,同比减少1,762.47亿元,同比下降84%。从月份来看,1月有14家,2月有6家,3月有10家,4月有5家,5月有3家,6月有6家。5月IPO发行上市家数创新低,仅新增3家IPO企业发行上市。从板块来看,创业板15家,北交所有10家,沪主板有8家,科创板7家,深主板4家。值得注意的是,万达轴承5月30日正式登陆北交所,证券代码为920002,公司被称为北交所“920号段第一股”。
年内A股IPO多次释放出从严监管的信号,特别注重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准入标准,以确保IPO的质量。
证监会:IPO不会倒查10年,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回应了“IPO倒查十年”的市场传闻。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IPO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从入口关、辅导期开始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到达驻地。蔡建春表示,要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IPO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从入口关、辅导期开始,市场参与各方都要承担起责任。谈及“以投资者为本”时,蔡建春指出,包括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等市场参与各方都要树立起“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优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证监会宣布了四项政策文件,涵盖加强IPO、上市公司、证券基金监管及自身建设。针对IPO上市,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8项政策措施。同日,证监会正式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两大规定。
具体政策文件内容可点击以下文章查阅:
《证监会重磅发文!涉及IPO上市前分红、未盈利企业等多项内容》
《证监会修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股票上市委员会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4月12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现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4月30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4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上交所本次修订发布了9项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4项配套业务细则、指引。具体包括3类: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三是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上述规则修改完善主要目的是,强化严把市场入口关,提高发行上市财务指标,完善创业板定位把握标准,强化财务真实性审核,加大现场督导力度,规范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压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指引》。其制定主要目的是,落实从严监管高价超募要求,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行为,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三是2项上市公司监管类规则,分别是《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其修改主要目的是,强化持续监管要求,优化上市条件,加强现金分红硬约束,严格退市标准,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4月30日,证监会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首次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层层递进”路径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进行系统规范。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指数、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