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余募集资金最终用途及注意事项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定义

有关节余募集资金,各板块均未给出明确定义,但从相应规则的要求中(具体规则见文中),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出节余募集资金的构成部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提前终止的募投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
案例一:603985,HRGF: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该项目原本旨在扩充风电大型精加工锻件的产能,提升公司在大型风电零部件方面的产能和产品质量,满足国内外客户对大型风电零部件特别是大型海上风电零部件的需求。
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6,200.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061.7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47.1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13.06万元。
案例二:300825,AET: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1月16日,AET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4,271.37万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节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正常结项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预计金额的节余差异
案例一:300994,JQGF: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已基本完成,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6月14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案例二:301163,DHGF: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募投项目“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6月6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募投项目建设期间闲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净额
案例一:000895,SHFZ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00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833.0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4,036.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前期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的存款利息
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案例二:603259,YMKD:关于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因该项目合同规定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常见用途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通常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途通常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投资新项目,也有少量上市公司用于股份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股份回购。
(一)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节余募集资金最常见的使用方式,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均采用这种方式对募集资金加以利用。
1、合规使用案例
案例一:301279,JDKJ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JDKJ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例二:603187,HRLL: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RLL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冷链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违规案例
案例一:000582,BBWG: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被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20年5月30日,你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在防城港403#-405#码头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375.57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作销户处理。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为2.2亿元,结余募集资金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你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下,直接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6.4.2条和第6.4.8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监管关注案例
案例一:002074,GXGK:因节余募集资金补流等被交易所关注
“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为你公司2017年配股的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25,000万,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仅投入441.54万元,投资进度为1.77%,你公司拟终止上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请结合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情况、你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说明你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永久性补流的原因。另外,自查你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是否审慎考虑到市场、行业变化及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他山提示: 

根据深交所主板的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使用某单个募投项目的节余金额超过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新项目
实践中,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需要,部分上市公司选择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案例一:300068,NDDY: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NDDY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年产4GWh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案例二:688208,DTKJ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DTKJ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他山提示: 

他山提示:深主板明确规定,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而沪主板则规定,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其他板块则未明确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视同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区分。
(三)偿还银行借款
案例一:600162,XJKG: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
XJKG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阅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46,409万元(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转账日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案例二:603628,QYGF: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QYGF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股份
案例一:002537,HLJH: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HLJH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后续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
案例二:688558,GSZK: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GSZK拟以节余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节余募集资金
5、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他山提示: 

上交所与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规定是一致的,均为: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合法资金。所以如果有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回购股份的需要,既可以依法先变更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回购股份,也可以直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回购股份。


三、节余募集资金各版块主要适用规则汇总

他山咨询总结了各板块主要的节余募集资金相关使用规则,供读者参考,具体如下:

深主板

6.3.11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按照第6.3.10条第一款履行相应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6.3.22上市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创业板

6.3.6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条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沪主板

6.3.20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6.3.21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科创板

5.3.10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结语

除文中所述情形外,市场中还存在以节余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形,有些是单纯增资,有些则是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此类情况较少,未单独列示。总体来讲,节余募集资金是募集资金管理中较小的一个板块,市场中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监管案例也相对较少,但是节余募集资金的产生是几乎所有上市公司都会碰到的情况,而且不同板块的规则要求也存在各种差异,因此,对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依然要注意对应的审议及披露标准,避免出现信披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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